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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年度科研课题组织管理试行办法

证券业协会年度科研课题组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节 总则

  1、为保证中国证券业协会科研课题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协会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科研课题的组织和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协会课题研究工作应以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能为依据,着眼于证券行业,充分调动证券行业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证券行业研究水平的提高。
  3、协会课题研究工作在定位上要“立足于行业全局、立足于长远发展、立足于研究前沿、立足于行业性的重要问题”,通过年度课题研究的组织和评选,发现行业内一批能够代表行业水平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证券行业的发展和创新服务。

第二节 组织机构

  1、协会课题研究工作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战略委)归口管理,同时设立选题认定、成果评审和重大成果答辩三个专家委员会。
  2、发展战略委作为协会科研课题的常务管理机构,承担以下职能:
  (1)负责协会科研课题管理制度的拟定;
  (2)负责组织协会科研课题的选题、申报、认定工作;
  (3)负责协调、监督与检查协会科研课题的实施;
  (4)负责制定专家委员会设定和调整方案,提名专家委员会成员;
  (5)负责组织和指导科研课题的成果评选和对外发布工作;
  (6)负责科研成果结集出版的有关工作;
  (7)承担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它相关工作。
  3、专家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成员可由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证券业相关的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会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以及高校、研究机构的资深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成员必须在证券或相关领域学术造诣较深,有一定学术成就和社会影响,热心协会科研课题事业,办事公正。
  4、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实行匿名制和回避制,送报专家的材料一律匿名,与待评审、评阅的材料有或可能有关联的专家,一律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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