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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丹江口电站供库区县市电价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丹江口电站供库区县市电价的批复
(发改办价格[2003]446号 2003年7月4日)
湖北省物价局:
报来《关于理顺丹江电厂上网电价及库区直供电价格的请示》(鄂价能交[2003]9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丹江口水电站供库区县市的电价统一调整为每千瓦时0.1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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