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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硫酸氨基葡萄糖片及胶囊、甲磺酸溴隐亭胶囊免作临床验证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硫酸氨基葡萄糖片及胶囊、
甲磺酸溴隐亭胶囊免作临床验证的批复
(药管注[1999]147号)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浙卫药(1999)53号收悉。
鉴于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及甲磺酸溴隐亭片国内已批准进口多年,临床应用广泛,疗效、安全性肯定,经研究,同意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硫酸氨基葡萄糖片及胶囊、甲磺酸溴隐亭胶囊免作临床验证,仅进行以进口品作对照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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