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为金融机构类别代码(用英文字母表示):
A:政策性银行
B: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
C:住房储蓄银行
D:城市商业银行
F: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合社)
G: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合社)
I:储蓄机构(含邮政储蓄机构)
K:信托投资公司
L:财务公司
M:租赁公司
Q:典当行
W:外资银行
Y: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二位数字区别法人金融机构与非法人金融机构,即:“1”表示法人金融机构;“2”表示非法人金融机构。
第三、四、五位数字区别中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即:对中资金融机构来说,第三、四位数字表示被批准的机构,第五位数字表示审批机构;对外资金融机构来说,第三、四、五位数字顺序编排。编制方法如下:
A类 第三、四位数字
国家开发银行 01
中国进出口银行 0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03
B类
中国工商银行 01
中国农业银行 02
中国银行 03
中国建设银行 04
交通银行 05
中信实业银行 06
中国光大银行 07
华夏银行 08
中国民生银行 09
招商银行 11
广东发展银行 12
福建兴业银行 13
深圳发展银行 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5
C类
烟台住房储蓄银行 01
蚌埠住房储蓄银行 02
D类
城市商业银行
F类
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合社) 01表示联合社
02表示信用社
G类
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合社) (同上)
I类
储蓄机构(含邮政储蓄机构)
K类
01表示全国性信托投资公司
02表示地方性信托投资公司
L类
财务公司 (同上)
M类
租赁公司 (同上)
Q类
典当行 (同上)
W类
在中国注册的外资法人机构 01—20
日本银行分行 21—40
欧、美银行分行 41—60
亚洲(除日本外)、澳洲
及其他洲的银行分行 71—100
外资投资银行类机构 300—399
外资基金管理公司 400—499
外资财务公司 500—599
外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600—699
外资租赁公司 70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