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程
(国家海洋局 2002年4月30日)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
4 监测方案设计
4.1 测站布设
4.2 监测频率与时间
4.3 监测项目
5 样品采集
6 分析方法
6.1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水质监测项目
6.2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水文监测项目
6.3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
7 质量控制与保证
8 入海污染物总量计算
9 河口区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
9.1 评价方法
9.2 评价标准
9.3 评价结论
10 监测报告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内容与格式
A.1 文本格式
A.2 监测报告章节内容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的内容、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的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2763.2~3 海洋调查规范
GB17378.1~4 海洋监测规范
SL219-98 水环境监测规范
GB50179-93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水环境分析方法标准工作手册》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 1998.2
3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程。
3.1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
某一时段内,通过江河携带入海(至感潮段起点)的污染物总数量。
4 监测方案设计
4.1 测站布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