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改组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3]61号 2003年3月6日)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报告》(厦证字[2002]05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厦门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改组为一家证券营业部,地点设在厦门市。
二、证券营业部的筹建期为六个月,筹建完毕后由厦门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进行验收。你公司在验收前必须完成厦门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撤销相关事宜;厦门特派办在验收中应确认厦门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法人资格已经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