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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送田湾核电站一号反应堆压力容器事件报告审评意见的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送田湾核电站
一号反应堆压力容器事件报告审评意见的函
(国核安发[2003]23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田湾核电站一号反应堆压力容器事件报告收悉。经审评,我局提出意见如下:
  一、修磨方案中说明,在修磨过程中对缺陷的检查和确认,仅采用表面检查方法(目视、PT、刻蚀)。如果裂纹缺陷是断续的,目前采用的检查方法无法判定被检查表面下部是否还埋藏着缺陷,即无法判定裂纹缺陷是否已被全部消除。因此,在分层修磨过程中,应考虑采用恰当的体积性检查手段(UT、RT),以有效的跟踪方式来证明裂纹缺陷确已全部被消除。
  二、要求尽快提供在分层修磨过程中对缺陷进行探查的有效手段及其具体技术方案。
  三、加强对此缺陷的原因分析,尽快找出造成此缺陷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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