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招标发行2003年第十七期金融债券的函
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达2003年政策性银行人民币贷款计划、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计划及外汇信贷购汇额度的通知》(银发[2003]79号),我行定于2003年8月28日利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2003年第十七期三个月期贴现债券100亿元。请积极参与投标承销,并按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8]576号)做好债券分销工作。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做好发行准备工作。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2003年第十七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国家开发银行2003年第十七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达2003年政策性银行人民币贷款计划、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计划及外汇信贷购汇额度的通知》(银发[2003]79号)和《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制定本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第一部分 债券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为采用价格(贴现)招投标方式发行的3个月期债券,债券发行总量100亿元。债券发行日为2003年8月28日,缴款日为2003年9月2日,兑付日为2003年12月2日(债券实际天数为91天)。
第二部分 承购
一、招投标方式
债券固定面值,采用多重价格(美国式)招标方式。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书所载限制条件进行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在规定的价位进行连续投标,最多可投25个标位。
(三)本期债券不设基本承销额。
二、招标书的要素
包括债券品种、数量、基本投标单位、价格步长及相应投标限额、债券期限、划款日等要素。
三、招投标系统
本次招投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无场化进行。我行在北京统一发标,各承销商在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投标。
四、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