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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对湖南高院关于《合同法》生效前承包人的工程款与抵押权的受偿顺序问题的请示报告的答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对湖南高院关于《合同法》生效前
承包人的工程款与抵押权的受偿顺序问题的请示报告的答复函
([2003]执他字第27号 2003年9月4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3]湘法执行他字第05—l号《关于<合同法>生效前承包人的工程款与抵押权的受偿顺序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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