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邮政局:
你们报送的《兴业基金管理公司开业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业,核准公司章程,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
二、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为98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8.98%;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51%;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5.31%;福建省邮政局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