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3]107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业,核准公司章程,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市。
二、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占全部出资的49%;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出资3100万元,占全部出资的31%;上海久事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全部出资的10%;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全部出资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