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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二)提前攻博: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尚未进入论文阶段或正在进行论文工作的在学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
  招收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办法由招生单位自行制订并公布。拟提前攻博的学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或小组)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并通过招生单位规定的考核后,方可进入博士生阶段的学习。
  (三)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新入学的硕士生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招生单位不得跨单位招收硕博连读学生。
  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即可按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经由本专业博士生导师同意及招生单位核准取得硕博连读资格,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进入博士生阶段的学习。
  (四)直接攻博:是指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招生单位按规范、严格、科学的原则自行拟定选拔方法,报我部批准后实行。
  是否采用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的方式选拔博士生,由各招生单位自定,但要留出一定比例的名额用于公开招考。凡采用上述方式选拔博士生的,都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的考核或考试,不允许采用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博士生。
  四、录取
  招生单位要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一)招生单位在拟定录取名单前,应调考生人事档案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全面了解。
  (二)招生单位的院(系、所)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含提前攻博或硕博连读的在学硕士生考核结果),综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和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对残疾考生,在身体条件不影响专业学习前提下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招生单位不得录取未参加本单位规定时间考试和未参加本年度考试的考生。
  被录取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在录取单位保存三年,未被录取的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保存一年,不得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三)招生单位在录取通知中应告知新生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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