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天普生化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国合字[2003]30号)
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申请报告》、《关于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修改股份面值拆细方案的豁免申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全部为普通股),你公司发行的新股和股东出售的存量股份均为境外上市外资股。完成本次发行后,你公司可到香港交易所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