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持卡人可通过ATM或发卡机构提供的电话银行系统查询其转账卡备用金账户存款余额,也可到发卡机构要求打印对账单。
第十条 转账卡遗失或被窃,持卡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发卡行声明已联网的营业机构、储蓄网点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手续费20元。办理挂失时,持卡人须填写挂失申请书,确认挂失金额以账户存款余额为准,挂失前该卡存款已被使用或支取,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7天后,持卡人应持挂失申请书副本、身份证件到原发卡机构办理换卡手续。
第十一条 转账卡有效期2年。如卡片在有效期内损坏,持卡人可凭旧卡换领新卡。领卡后,持卡人如不再需要使用转账卡,可向发卡机构退回转账卡并办理销户。
第十二条 持卡人使用转账卡须交纳年费(服务手续费,下同),年费标准为12元,每月1元。
第十三条 转账卡换卡须交纳工本费。工本费标准为每卡5元。
第十四条 持卡人申办、使用转账卡必须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在遵守本规则的情况下,如持卡人不能正常用卡,持卡人有权向发卡行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持卡人不按本规则使用转账卡,发卡行有权取消持卡人使用转账卡的权利,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 建设银行发卡行应依照本规则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为持卡人提供方便、安全、快捷、合规的服务。
第十六条 建设银行特约商户及受理转账卡的营业机构、网点应按照《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及本规则规定为转账卡持卡人用卡提供优质文明服务,不能拒绝受卡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中国建设银行制定和解释。建设银行保留随时修改本规则的权利,修改后的条款对发卡行、持卡人、特约商户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均依照《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