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工业部
航天产品工艺技术攻关管理办法
(1992年2月10日航空航天工业部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航天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研制过程中关键工艺技术的攻关(以下简称工艺攻关)管理,保证产品制造质量,加速产品研制进程,提高生产效率和制造工艺水平,降低产品成本,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工艺攻关是产品研制中的重要环节,其任务是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包括工艺方法、工艺手段和测试设备及其相关的技术),解决产品研制中出现的工艺技术难题。突破关键工艺技术可以缩短产品的研制周期,完善和稳定生产工艺,并能为产品的设计定型、工艺定型和批量生产奠定可靠的基础。按照攻关成果而形成的工艺文件、工艺装备,应能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稳定的产品。
第三条 凡属技术难度大、制造工艺不稳定、质量难以保证和明显影响产品研制周期的工艺技术,均可列为工艺攻关项目。
第四条 工艺攻关要按照产品研制程序分阶段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工艺技术难度不大的一般项目属厂(所)级管理项目,难度较大、攻关周期较长、攻关经费数额较大的项目属院级管理项目;难度大、周期长和攻关经费数额大(战略型号暂定15万元以上,战术型号暂定6万元以上)的项目属部级管理项目。
第五条 工艺攻关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并尽可能同技术改造相结合,更新工艺手段,以缩短攻关时间,降低攻关经费,保证攻关质量和按时完成任务,同时提高产品的制造工艺水平。
第六条 工艺攻关要按照大力协同的原则,充分发挥航天系统高等院校、工艺研究所的作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工艺攻关项目实行部、院(局、基地、总公司、以下简称院)、厂(所)三级管理,厂(所)的工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攻关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论证、计划编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总结鉴定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部、院的工艺主管部门则负责攻关项目的立项审查批准、计划编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参与项目论证及总结鉴定工作。
第八条 工艺攻关项目进展情况由各级工艺管理部门会同计划部门进行考核;攻关的作业计划由厂(所)的生产调度部门组织实施;技术问题由工艺师系统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