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工作促进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活力意见的通知
审办发〔1991〕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驻国务院部门审计局、审计特派员办公室:
最近,署领导分赴各地对当前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和一些市、县审计局的负责同志,就审计工作促进大中型企业增强活力问题进行了座谈。
总的看,今年上半年的审计工作抓得较紧,进度较快。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的指示和年初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所作的部署,加强对重点单位和重点资金的审计,改进对行政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的审计,开展专题审计调查,对维护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下半年的审计工作,应继续按照年初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进行,不作变动。根据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和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精神,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审计工作。现将研究提出的《关于审计工作促进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活力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执行。
当前一些地方发生严重灾情,我署已发出通知,要求这些地方的审计机关加强对抗灾、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监督,请结合当地政府的部署研究执行。
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审计工作促进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活力的意见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通知精神,总结几年来审计工作的经验,现就审计工作促进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活力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是当前深化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现在全国经济稳定,正在继续向好的方面发展,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近几年又出现一些新情况的影响,大中型企业面临许多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缺乏发展后劲。这种状况是多年来问题积累形成的,需要多方面采取措施,经过艰苦努力才能改变。各级审计机关特别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大中城市的审计机关和署派驻机构,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大中型企业增强活力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
二、把促进企业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大中型企业面临的困难,既有外因,也有内因,两者相互联系,互为因果。目前,许多大中型企业存在经营管理水平低,人力物力消耗高,经济效益差等问题。有些企业实行承包后,以包代管,搞短期行为,甚至弄虚作假,虚盈实亏。同时,国家采取改善大中型企业外部环境的许多措施,需要企业本身改进管理、提高效益才能用好,取得实效。因此,应当通过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促进企业立足于现有基础,眼睛向内,大力改善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