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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归口分工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处置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突发事件预案》(试行)的通知

  四、公司本部办公大楼要增派警戒力量,及时设定警戒区域,加强监控,维护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防止上访人员冲击国家电力调度中心、领导办公室、拦截车辆情况的发生;公司机关的职工也应当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范工作。
  五、加强值班工作。公司总值班室要根据领导指示迅速掌握情况,沟通有关单位和上级部门,协助工作小组做好处理集体上访的指挥协调工作。工作小组可指派1名熟悉上访事项情况的工作人员到值班室协助修班。
  六、当上访人员有过激行为时(如打横幅、标语,喊口号等),应当及时阻止;必要时,报告中央维稳办、国家信访局、当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处理;当上访人员发生围堵、冲击公司机关,拦截公司领导和车辆,干扰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堵塞机关办公地交通,散发传单,破坏、损毁公物等违法行为时,由总经理工作部保卫处处置,信访处和有关部门配合;情况紧急时;报请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当上访人员中出现自杀和休克、严重疾病发作等意外情况时,工作小组立即通知机关医务室协助送往附近医院或与北京市急救中心联系抢救;当发现上访人员中有携带管制器械、爆炸物品及各类危险品的情况时,由保卫处和信访处等部门,在稳住上访人员情绪的同时加以严密监视和控制,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年老体弱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上访人员,要给予适当照顾(如安排座椅,提供饮水等),防止发生晕倒、伤亡等意外事故;对于较长时间在公司机关或在京滞留的上访人员,必要时由总经理工作部信访处、总务处提供饮水、食物,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
  七、工作小组对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及时进行认真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分两部分:一是对突发集体上访事件本身的处理,要制定防止产生严重后果的措施,尽最大努力使上访人员离京返回,尽量减小事件的影响;二是针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提出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期限。处理意见经工作小组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区别情况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访人员代表或全体上访人员正式答复。
  八、处理意见正式向上访人员答复后,工作小组要积极动员上访人员返回原籍。对拒不离京继续长时间滞留的,通知上访人员所属单位或当地政府派人接回。必要时,可联系公安机关协助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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