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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的通知

  三、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非典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改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非典等呼吸道传染病知识和学校非典防控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二)预防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坚持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等制度,加强对校内各类房屋出租的管理,及时掌握校内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各级各类学校应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中小学校还要坚持晨检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主动协助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进行调查分析。
  校医院(医务室)或指定人员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监测与排查。
  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三)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所辖学校的非典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预警与应急
  (一)事件的分级
  卫生部组织专家评估委员会对非典疫情进行评估,叛定疫情的预警级别,并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及时调整级别。
  根据卫生部《2003-2004年度全国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非典疫情的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般事件是指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
  重大事件是指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市(地);
  特大事件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省份,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二)应急措施
  1、建立非典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定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地本校出现的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病例诊断改变(包括疑似病例转非典病例、疑似病例排除、非典病例转疑似病例、非典病例排除)、病 治愈出院或死亡时;疫情责任报告人应及时上报有关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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