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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的通知

  实现无脊灰目标以后,为防止脊灰野病毒输入与疫苗衍生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和循环,仍需继续开展较大范围或局部地区的强化免疫或“扫荡式”免疫活动。卫生部根据国内外消灭脊灰工作进展和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每年必须开展强化免疫的地区和人群,重点是与脊灰野病毒流行国家毗邻的边境地区或常规免疫工作薄弱、可能发生野病毒输入或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的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也要自行确定其它仍需开展强化免疫的地区范围并组织实施,原则上应保证本辖区内所有4岁以下儿童每3年得到两剂次以上的强化免疫。开展强化免疫的最小地区范围农村以县为单位,城市则应包括整个市区范围。
  确定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地区的标准为:
  (1)与脊灰野病毒流行国家接壤的边境地区;
  (2)常规免疫接种率低于90%的县;
  (3)AFP监测工作薄弱,主要监测指标不达标准的地区;
  (4)存在大量常规免疫服务难以覆盖的人群,如城市流动人口或由城市返乡人口的地区以及边远等地区;
  (5)其他可能发生脊灰野病毒输入的高危地区。
  强化免疫活动一般仍安排在每年12月5~6日和次年1月5~6日。个别地区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发生脊灰野病毒输入或疫苗衍生病毒循环时,由卫生部组织开展应急免疫活动。
  2. 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保证强化免疫活动工作质量
  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强化免疫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广泛开展切实有效的社会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强化免疫活动;要组织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重点加强工作薄弱地区的强化免疫活动;要切实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努力提高接种率,保证强化免疫工作的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AFP监测系统,维持高水平的流行病学监测和实验室监测工作质量
  AFP流行病学监测与实验室监测的工作重点是及时发现脊灰野病毒输入和疫苗衍生病毒循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边境、计划免疫工作薄弱等高危地区的监测工作质量。
  1. 加强AFP病例报告工作,落实主动监测技术措施
  继续做好AFP病例快速报告和常规报告特别是“零病例”报告工作,重点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AFP病例主动监测工作。对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低于1/10万以下地区,应及时分析和查找原因,必要时开展医院漏报调查或社区入户调查等主动搜索工作。
  2. 加强AFP病例双份合格粪便标本的采集,提高脊灰病毒型内鉴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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