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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3.MBA联合考试科目,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命题,外语听力部分使用全国统考听力试题,外语笔试部分和其它科目的命题由教育部委托的有关机构负责。
  4.非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含单考科目),由招生单位命题,或招生单位联合命题。
  5.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考试科目中的第二外国语初试科目为英、日、俄语种的试题,招生单位也可选用统考试题。
  6.外语专业的第二外语考试科目不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非外语专业的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俄语以外其他语种的;按规定组织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初试的外语科目均仅进行笔试,听力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听力测试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制。
  (三)具体要求
  1.初试考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其中外语科目按规定含听力测试)。
  2.试题中应有一部分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这类题目所占的比重最多不超过总分数的20%。
  单独考试的试题应根据考生的特点,适当增加联系实际的内容。
  3.相近学科、专业的试题水平要尽量取得一致。
  4.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要准确简练,导语要明确,措词要确切,以免引起考生的误解。命题中应注意考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必要的原始数据和资料,须在试题中提供。
  5.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各为100分,专业考试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考试中两门业务课的满分值,综合能力为200分,管理为100分;
  6.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可多于3小时),试题的题量以能够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
  7.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道题的分数须在试卷上注明。
  8.试卷应使用60克或60克以上白色16开的书写纸。试卷要按教育部规定的格式统一,一般要做到题卷分离。图表、公式等书写要规范、工整、清楚,试题应当铅印、打印或胶印。
  9.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试题的内容、文字必须经命题组长亲自校对、审定并密封,交试题专管人员按机要文件妥善保管。试卷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应分别封装。
  10.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试题命好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以防止泄题。
  11.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
  12.有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
  13.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命题人员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四)试题的印制、寄送
  1.统考科目试题的印制、寄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试题分装采取一份一袋的办法,信封封面应印制考生编号、考场名称及座位号、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密封后按各省级招办上报的份数(另加备用数)捆扎成包,并在邮包的封面注明“(接收试题地点)××同志亲启”以及“绝密”、“非收件人不得拆封”字样,于规定日期用机要寄送给各省级招办指定的接受试题人。
  省级招办接到试题后,通知各考点派两名专门人员及公安、保卫人员,专车,携带考点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领取统考试题统计表,按规定日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题,或以机要通信寄达各考点。
  2.招生单位命制的试题、按考试科目分别装入小信封内,核查无误后,加以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考生编号、考试科目名称和具体考试时间,然后将同一考生的装有各科试题的小信封封装在中信封内。中信封封面上应注明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考点名称,然后把同一考点的中信封捆扎装入邮包(大信封)。在邮包里附一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情况汇总表》,在邮包(大信封)的封面注明“(接收试题地点)××同志亲启”以及“机密”、“非收件人不得拆封”字样,将另一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情况汇总表》单独装在一信封内,在规定时间内用机要通信寄送接收试题地点。
  3.联考科目中全国统一命题的试题印制、寄送要求参照统考试题程序办理。
  (五)保密和保管工作
  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及标准答案在开考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各招生单位命制的试题和标准答案在开考前属机密级材料。试题及标准答案必须存放在机要保密室,有专人看管。在试题的命制、印刷、封装、移交、收发、保管等各环节,手续要严密、清楚、无误,要保证试题的绝对安全。具体规定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教试[1993]4号)执行。
  五、初试
  (一)准备工作
  1.考点由各省级招办统一安排。单独考试考点也由其招生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安排。招生单位设置的校外考点须经教育部批准。
  2.考点在所在省级招办统一领导下组织考试。每个考点可设置若干考场。
  3.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每个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可根据情况设若干人,负责考点的全面工作。考点主考由分管研究生招生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有关负责人担任。
  考点应设立办公室和试题保管收发、监考、宣传保卫、技术保障、后勤联络等若干小组(考生少的考点可不设组,但应有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考点工作人员应选聘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工作负责、纪律性强、身体健康、当年无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担任。
  每个考场以安排30名考生为宜,考生座位隔列安排,相邻两行考生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0厘米。一般应按每10至15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员,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名。
  考点负责人必须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有关文件,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明确任务和职责,掌握工作的步骤和做法。
  4.试题、试卷的收发和保管
  ①考点应指定2名以上专门人员负责试题、试卷的领取、保管、分发和寄送工作。试题和试卷要存放在机要保密室,由专人看管。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
  ②考点收到考生报考单位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情况汇总表》和试题,应及时由收件人拆开邮包和中信封,然后按照《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情况汇总表》逐个进行核对。密封试题的小信封,一律不准启封。查看小信封上所写考生编号、考试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是否一致,若发现差错,要及时查处。若考生报考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寄到试题,要及时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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