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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认可第三批进口水产品卫生证书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认可
第三批进口水产品卫生证书的通知
(2003年9月18日 国质检食函[2003]73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
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总局令2002年第31号)的有关规定,总局已认可缅甸、冰岛、日本对华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出证主管部门及其卫生证书样本(见附件),现予印发。请各局切实执行有关规定,做好出口验证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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