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完善口岸疫情信息报告体系
口岸疫情信息报告是口岸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及时发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迅速采取应急行动的前提。要充分利用总局内网“卫生检疫风险预警快速反应系统”,构建覆盖总局、直属局、分支局、办事处4级机构以及检疫查验、疾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4项内容的高效、快速、通畅、互动的网络信息系统,切实做到口岸疫情“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报告、及时反馈”。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WHO等国际组织和卫生部等国内部门的疫情信息联络互通,提高口岸公共卫生管理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要根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口岸卫生信息体系建设,各局要对口岸卫生信息化建设给予组织、政策、经费、人才和技术上的支持和保障,建立起反应迅速、科学有效的口岸疫情信息报告体系。
六、建立完善口岸快速机动、战斗力强的口岸卫生检疫队伍建设体系
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当配备一支政治合格、技术精湛、作风过硬、反应迅速的口岸卫生检疫专业队伍,按照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平时参加口岸日常卫生检疫工作,一旦发生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立即投入应对突发事件的战斗中去,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按照实战需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将培训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定期组织队伍进行不同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队伍应变和实战能力。必要时应组建应急后备队伍,开展培训,以备紧急之需。各地要高度重视应急队伍的建设,制定管理措施,配备必要设备,储备必需物资,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应急队伍工作需要。
七、建立完善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物资保障体系
要依靠科学,广泛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加强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技实力,为做好口岸卫生检疫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要求,遵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加强实验室、隔离留验室特别是P3实验室的建设和所需设备的配套。要开展检疫技术攻关,提高卫生检疫科技水平。要充分发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的作用,不断提高应急医疗救治水平和疾病检出能力。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口岸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紧急防治药械物资储备机制,设立紧急防控物资储备库,适当储备必要的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保证应急物资供应,做到有备无患。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提供有力物资保障。
八、建立完善互相沟通、密切合作的国际交流、部门合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