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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三)基本思路。彻底改变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允许社会资金投资入股建设城市市政公用项目,鼓励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改组改造市政公用存量资产,以经营城市的手段开发市政公用潜在资源,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机制。加快企业制度创新,推进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尽快建立起富有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加强宏观调控与指导,对生产性、经营性和作业性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将其履行的政府职能全部划归政府管理部门,政府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市政公用企业实行政企分开,全面建立规范科学的政府监管机制。
  二、打破垄断,开放市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运行机制
  (四)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BOT(建设-运营-转让)等多种形式,鼓励外资和国内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运用TOT(转让-运营-转让)等手段,将现有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企业的国有存量资产,进行整体或部分转让,提高存量资产的运行效率;通过有偿竞买的办法,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公交线路专营权以及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充分开发使用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潜在资源;支持城市市政公用企业改制成上市公司或发行企业债券;鼓励成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或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市政公用事业对外融资的主要平台,通过对存量资产的综合运作,实现国有资产的滚动增值。
  (五)进一步开放经营市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应当实行特许经营,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通过公开竞标获取特许经营权。
  (六)进一步放开作业市场。全面放开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和设施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以及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允许社会组建作业公司,通过公开竞争承接作业任务。
  三、着力创新,增强活力,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
  (七)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对城市市政、公用、绿化、环卫等生产性、经营性和作业性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使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将其承担的市场管理和监督等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政府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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