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行业协会(学会)应建立健全会计、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名司其职,各负其责。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分工,应当贯彻“钱帐分管”的原则,由二人分别单位,不得由同一个人兼管。
第三章 会计科目
第十六条 会计科目是设置帐户、核算业务内容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会计科目,是检查行业协会(学会)资金活动情况和结果的总帐科目,各单位应统一使用,不得随意变动,对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总帐以下的明细科目,除有规定的以外,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
第十七条 会计科目编号是为了便于查找应用和适应电算化的需要设置的。各单位在应用会计科目编号时,可以与会计科目名称同时使用。也可以只使用会计科目名称,不用科目编号,但不得只填写科目编号,而不用会计科目名称。
第十八条 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规定如下:
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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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序号┃ 编号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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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1 固定基金 ┃
┃资 ┣━━╋━━━━━━━━━━━━━━━━━━━━━━━━━━━━━┫
┃金 ┃2 ┃ 102 折 旧 ┃
┃来 ┣━━╋━━━━━━━━━━━━━━━━━━━━━━━━━━━━━┫
┃源 ┃3 ┃ 105 上级拨款 ┃
┃类 ┣━━╋━━━━━━━━━━━━━━━━━━━━━━━━━━━━━┫
┃科 ┃4 ┃ 111 应付款 ┃
┃目 ┣━━╋━━━━━━━━━━━━━━━━━━━━━━━━━━━━━┫
┃ ┃5 ┃ 117 预收款 ┃
┃ ┣━━╋━━━━━━━━━━━━━━━━━━━━━━━━━━━━━┫
┃ ┃6 ┃ 121 会费收入 ┃
┃ ┣━━╋━━━━━━━━━━━━━━━━━━━━━━━━━━━━━┫
┃ ┃7 ┃ 122 业务收入 ┃
┃ ┣━━╋━━━━━━━━━━━━━━━━━━━━━━━━━━━━━┫
┃ ┃8 ┃ 123 其他收入 ┃
┃ ┣━━╋━━━━━━━━━━━━━━━━━━━━━━━━━━━━━┫
┃ ┃9 ┃ 131 专业基金 ┃
┃ ┣━━╋━━━━━━━━━━━━━━━━━━━━━━━━━━━━━┫
┃ ┃10┃ 140 业务收益(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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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1 固定资产 ┃
┃ ┣━━╋━━━━━━━━━━━━━━━━━━━━━━━━━━━━━┫
┃ ┃12┃ 204 库存物资 ┃
┃资 ┣━━╋━━━━━━━━━━━━━━━━━━━━━━━━━━━━━┫
┃金 ┃13┃ 223 拨出经费 ┃
┃运 ┣━━╋━━━━━━━━━━━━━━━━━━━━━━━━━━━━━┫
┃用 ┃14┃ 224 经费支出 ┃
┃类 ┣━━╋━━━━━━━━━━━━━━━━━━━━━━━━━━━━━┫
┃科 ┃15┃ 225 业务支出 ┃
┃目 ┣━━╋━━━━━━━━━━━━━━━━━━━━━━━━━━━━━┫
┃ ┃16┃ 226 其他支出 ┃
┃ ┣━━╋━━━━━━━━━━━━━━━━━━━━━━━━━━━━━┫
┃ ┃17┃ 227 待摊费用 ┃
┃ ┣━━╋━━━━━━━━━━━━━━━━━━━━━━━━━━━━━┫
┃ ┃18┃ 232 银行存款 ┃
┃ ┣━━╋━━━━━━━━━━━━━━━━━━━━━━━━━━━━━┫
┃ ┃19┃ 233 现 金 ┃
┃ ┣━━╋━━━━━━━━━━━━━━━━━━━━━━━━━━━━━┫
┃ ┃20┃ 234 有价证券 ┃
┃ ┣━━╋━━━━━━━━━━━━━━━━━━━━━━━━━━━━━┫
┃ ┃21┃ 237 应收款 ┃
┃ ┣━━╋━━━━━━━━━━━━━━━━━━━━━━━━━━━━━┫
┃ ┃22┃ 240 收益(结余)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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