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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毒鼠强处置环境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3)应有完善的炉渣及烟道灰的收集、处置方案。
  (4)焚烧炉炉温必须足够高,炉膛中心温度不低于850℃,二燃室的温度不得低于1100℃。
  (5)烟气从最后的燃烧器到换热气器的停留时间应大于2s(温度大于850℃),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应大于等于6%(干烟气)。
  (6)焚烧炉运行过程中要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避免有害气体逸出。
  3、二次污染防治要求
  (1)尾气排放应满足国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2)焚烧“毒鼠强”的炉渣和飞灰按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4、焚烧炉操作运行及安全要求
  (1)“毒鼠强”等杀鼠剂入场及包装要求
  进场“毒鼠强”等杀鼠剂必须密闭包装后由专门运输车运送至处置场。运送部门和处置场管理人员严格填写废物交接单。根据回转窑料仓大小,确定“毒鼠强”等杀鼠剂的最大包装尺寸为200×200×250mm的长方结构,内里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袋,封口后放入有危险废物标识的纸箱,纸箱密闭后,注明内包装废物名称,重量。
  (2)安全计划
  “毒鼠强”等杀鼠剂必须在当地环保部门监督情况下焚烧。操作前应具备全面性书面检视计划,定期检视作业情况,记录必须保存三年以上。
  5、预防紧急事故或排放的准备
  处置场所必须妥善设计、安全操作,以防止紧急事故或排放,危害人体健康及污染环境。应配备警报、电话、对讲机或其他必要的通讯工具、手提灭火器、喷水及泡沫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定期检视紧急防护设备,并与地方紧急服务机构密切联系。

附件二:     利用水泥回转窑焚烧处置毒鼠强技术要求

  1、引言
  (1)焚烧处理毒鼠强适合选用悬浮预热器和预分解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
  (2)焚烧处理毒鼠强不适合选用立式水泥窑,湿法、半干法水泥回转窑。
  (3)本条件中的名称术语符合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中的要求。
  2、水泥回转窑窑型
  用于焚烧处理毒鼠强的水泥回转窑应是悬浮预热器和预分解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窑型包括NSF、MFC、SLC、RSP、DD、PR等。水泥熟料产量700t/d-4000t/d级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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