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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7号)
现发布《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
>部分条款的决定》,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
》部分条款的决定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现决定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
》作如下修改: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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