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
对部分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抽检情况通报
(建住房开函[2003]09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管局):
根据建住房开函[2002]079号《
关于对部分资质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年检的通知》要求,我司对部分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了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被抽检企业共60家,其中国有企业35家,有限责任公司19家,股份制企业4家,合资企业1家,联营企业1家。各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管局)对6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先进行了初审,我司根据初审意见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审查。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业绩较好,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业绩不佳,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近年来甚至没有开发项目。经审查,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等5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合格;汕头市经济特区建设集团公司等4家房地产企业资质年检未予通过,将予以降级;南京市玄武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由于正在进行企业改制,故暂缓登记。
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定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年检。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的企业,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并记载在信用档案中。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管局)在每年年检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年检结果报房地产业司备案。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年检委托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管局)代为年检,年检结果报房地产业司备案。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管局)拟对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降级或注销的,先提出初审意见后报房地产业司审定。房地产业司将不定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抽检。
附件:部分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抽检结果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部分一级房地产开企业资质抽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