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面向现代化、面向城镇化的方向,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进一步调动农民工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扶持,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培训事业,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政策指导、督促检查以及各项服务工作。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要统筹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开展。把农民工培训作为就业准入制度的重要内容,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实施。摸清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要突出重点,逐步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当前主要是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的地区和贫困地区开展培训,重点支持农民工输出地区开展转移就业前培训。
3.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要加强政府引导,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建立新的培训机制。
4.按需施教,注重实效。要研究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做好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要求,区分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的目标和任务
(一)培训目标。
1.逐步扩大培训规模。2003-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00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