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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74号——平舆白芝麻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74号)
根据《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
》,我局通过了对平舆白芝麻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平舆白芝麻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平舆白芝麻原产地域范围以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平舆白芝麻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平政文[2002]66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南省平舆县现辖行政区域,地理位置在北纬32°40-33°10′,东经114°24-114°56′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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