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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0部(委、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安全字[2002]327号)的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制度,落实专车、专门标志、专人(驾驶员)专运制度,不符合安全资质要求的企业、车辆及驾驶员,一律不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将在道路上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作为管理重点,严格检查标志、证件,对违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要坚决取缔,并依法处罚车主和驾驶员。
  (八)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公通字[2002]43号)要求,大力推进“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督促居委会、村委会把交通安全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加大对“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建设的投入。要把2003年的“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建设重点放在创建“平安大道”、“行车秩序示范路”沿线的农村和开展“畅通工程”建设城市的社区,分期分批地推进。将创建活动与创建“文明村”、“文明社区”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依靠当地党、政基层组织,发挥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建立起农村、社区管理组织能够自我运行、自行组织交通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改进宣传教育的工作方式,增强宣传工作效果。公安交警支队、大队要在组织好社会面宣传的同时,以“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为载体,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宣传工作“阵地”,在做好对社会面宣传的同时,重点抓住社区、农村两个源头,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工作。要研究编制一批知识性强,通俗易懂,科学、系统、规范化的交通安全宣传统编材料,提高现代交通知识、安全常识等知识型内容的比重,使群众能够听有启发、看有收获,真正学会安全行车走路的方法。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发动各种新闻媒体,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解决当地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事故隐患;对各种严重违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予以批评或公开曝光。
  四、切实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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