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通字[200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0三年六月四日
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3年5月2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指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就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有效发挥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机制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依法严厉整治突出违章行为,大力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科技水平,狠抓预防工作措施的落实,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增加幅度稳中有降,其中2002年度交通事故死亡超过5000人,死亡人数增幅超过10%和万车死亡率超过20的省(自治区)要明显降低死亡人数;全国各地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同比减少,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机制显著加强;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机动车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
(二)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