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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等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三) 地区代码
  由两位数字表示,含义是审批机构所在省级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省级地区行政区划代码采用GB/T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规定的代码的前两位 (见附录1)。国家总局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中的地区代码,境内用10表示、境外用00表示。
  (四) 顺序号
  由三位数字表示。按审批机构地区所审批的该设备种类的顺序编号。如果超过999,则用字母与数字混合表示。如顺序号为1020,则表示为A20。
  三、举例
  如: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锅炉制造许可,辽宁省地区锅炉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98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121980-2007
  如: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北京市地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2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711200-2007
  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压力容器境内设计许可,总局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7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6年。
  则表示为:TS1210700-2006
  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境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总局境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699,许可证有效期至2006年。
  则表示为:TS2200699-2006
  如:经江苏省审批的锅炉封头部件制造许可,江苏省锅炉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审批的总顺序号为10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F132A00-2007
  四、气瓶和型式试验的许可证编号
  (一)气瓶制造许可证的编号表示方法
  目前,有些气瓶制造单位在生产线上自动将其许可证编号打在瓶体上,如果因机器的限制,只能采用六位数的,则可按下述方法简化表示:
  前面证书项目代号和设备代号简化为T,中间两位数字表示地区代码,后面用三位数表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顺序号。
  如:由江苏省审批的气瓶制造厂,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顺序号为12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232120-2007
  如采用六位数表示(只适用气瓶):
  则可简化为:T32120-2007
  在气瓶本体上打编号时,后面的有效期(-2007)可以不打,但书面的有关证件,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应当标注有效期。
  气瓶采用六位数表示许可证编号时,气瓶制造单位应当在申请时说明,以便颁发许可证时按简化方法编号。
  (二)型式试验许可备案表的编号表示方法
  特种设备或者相关附件,只采用型式试验,并以备案方式取得许可(不颁发制造许可证)的,其备案表的编号,按许可证的编号方法编排,只是将有效期改为备案年份,在备案年份后加“B”,以表示该许可采用型式试验备案的方式。
  如:由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审批的境内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按批准的起重机械制造单位顺序号为280。
  则表示为:TS2410280-2003B
  如:由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审批的境内起重机械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按批准的起重机械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制造单位顺序号为1992。
  则表示为:TSF410J92-2003B

  附录

境内地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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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名称       │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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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       │          11          ┃
┠─────────────────┼────────────────────┨
┃       天津市       │          12          ┃
┠─────────────────┼────────────────────┨
┃       河北省       │          13          ┃
┠─────────────────┼────────────────────┨
┃       山西省       │          14          ┃
┠─────────────────┼────────────────────┨
┃      内蒙古自治区      │          15          ┃
┠─────────────────┼────────────────────┨
┃       辽宁省       │          21          ┃
┠─────────────────┼────────────────────┨
┃       吉林省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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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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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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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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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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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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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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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       │          36          ┃
┠─────────────────┼────────────────────┨
┃       山东省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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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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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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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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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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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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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       │          46          ┃
┠─────────────────┼────────────────────┨
┃       重庆市       │          50          ┃
┠─────────────────┼────────────────────┨
┃       四川省       │          51          ┃
┠─────────────────┼────────────────────┨
┃       贵州省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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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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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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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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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       │          62          ┃
┠─────────────────┼────────────────────┨
┃       青海省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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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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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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