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国有重点煤矿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煤协会科技[2003]7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一字[2003]61号)的要求,现就国有重点煤矿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工作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本次试点工作总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试点在国有煤矿真正建立起合乎规范且有效运行的OSHMS,探索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建立的有效途径,推动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文件
煤矿建立OSHMS应以《
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为基本依据,并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
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国家经贸委2001年第30号公告);
2、《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实施指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技装字[2002]24号文件);
3、《
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技装字[2003]52号文件);
4、《
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安监监一字[2003]6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