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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国有重点煤矿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煤协会科技[2003]7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一字[2003]61号)的要求,现就国有重点煤矿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工作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本次试点工作总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试点在国有煤矿真正建立起合乎规范且有效运行的OSHMS,探索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建立的有效途径,推动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文件
  煤矿建立OSHMS应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为基本依据,并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
  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国家经贸委2001年第30号公告);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实施指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技装字[2002]24号文件);
  3、《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技装字[2003]52号文件);
  4、《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安监监一字[2003]6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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