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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2003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7、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发挥协管职能,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上级检察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检察官法,主动加强同地方党委及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选好配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班子,优化年龄和专业知识结构。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提高驾驭基层检察工作全局的能力。省级检察院要有计划地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干部进行轮训,优先培训新当选的基层检察长。
  8、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把队伍的专业化作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省级检察院要对改善基层检察队伍的文化、专业结构作出规划。抓紧完成基层检察院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后编制有空缺的,应当通过招录本科以上优秀大学毕业生改善队伍结构,省级检察院要组织好统一公开招考。坚持依法管理检察队伍,严格检察职业准入,切实加强对录用检察人员和任命检察官的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大检察官续职资格培训和续本学历教育力度,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计算机应用等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
  9、坚持从严治检,不断改进执法作风。坚决克服和纠正对待人民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切实解决司法不公、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
  四、加强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
  10、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主题,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根本任务,认真贯彻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3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上级检察院考核基层检察院的工作,应当突出对工作业绩的考核。
  11、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始终抓住依法履行职能这个关键,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维护社会稳定、查办职务犯罪和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工作力度。上级检察院业务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检察院工作对口指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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