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税金”项目,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劳动保险费”项目,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其他各项经费等。
15.“待业保险费”项目,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费。
16.“董事会费”项目,指企业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成员津贴、差旅费、会议费等。
17.“咨询费”项目,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时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18.“审计费”项目,指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19.“诉讼费”项目,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0.“排污费”项目,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21.“土地使用费”项目,指企业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22.“土地损失补偿费”项目,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23.“技术转让费”项目,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24.“技术开发费”项目,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及与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
25.“无形资产摊销”项目,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26.“广告费”项目,反映企业为扩大企业影响、塑造企业形象等采取的营销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7.“坏账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其中,采用坏账备抵法的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要单独反映。
财务费用表编制说明(民航企09表)
一、填报范围和期间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业填报。
2.本表按季度、年度编报。
二、填制说明
1.本表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和相关的手续费等。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在本表反映。
2.本表依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本表各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填列方法
1.“利息净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当年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租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借款利息支出”项目,反映企业长、短期借款所支付的利息,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仅反映固定资产完工交付后发生的利息支出。
3.“租机利息支出”项目,反映航空公司融资租赁飞机应支付的租金利息。
4.“汇兑净损失”项目,反映在报告期内由于汇率变动而对企业各种外币账户进行本位币调整产生的差额。
5.“金融机构手续费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债券、办理汇款、调剂外汇等业务过程中支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手续费。
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编制说明(民航企10表)
一、填报范围和期间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业填报。
2.本表按年度编报。
二、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收支情况,以及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支出的情况。
2.本表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及其明细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本表各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填列方法
1.“价拨材料收入”项目,指企业销售器材、燃料所取得的收入。
2.“声明价值附加费收入”项目,指应由承运航空公司全额收取的行李、货物、邮件的声明价值附加费。
3.“出租飞机收入”项目,指航空公司之间根据运营需要相互租用飞机,出租航空公司按照合同计算收取的租金收入。
4.“航线补偿收入”项目,指航空公司拥有航线运营资格但没有实际运营,由其他航空公司按照协议支付的航线补偿收入。
5.“价拨材料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处置价拨材料的账面价值及相关支出。
6.“声明价值附加费赔付”项目,指航空公司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的行李、货物、邮件,因丢失、毁损等原因按规定支付的赔偿。
7.“出租飞机成本”项目,指出租飞机的航空公司计提、支付与出租飞机有关的成本。
8.“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项目,指从事其他业务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9.“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指企业其他业务收入按规定应上交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0.“固定资产盘盈”项目,指企业在进行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无账面记录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应确认的运营收益。
11.“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项目,指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后的净额。
12.“出售无形资产收益”项目,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出售收入扣除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及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13.“非货币性交易收益”项目,指企业在进行非货币性交易时按规定应确认的收益。
14.“航材回扣”项目,指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航空公司,因购入航材消耗件和高价周转件而从供应商处获得现金回扣、实物回扣或记账回扣,以及因航材消耗件、高价周转件质量等原因索赔,供应商给予的回扣。
15.“航材回购收益”项目,指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航空公司,按照与供应商签订的销售回购协议,向供应商退回不需用航材消耗件所取得的收益。
16.“罚款收入”项目,指企业取得的滞纳金和各种形式的罚款收入。
17.“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项目,指企业收到有关方面返还的教育费附加。
18.“固定资产盘亏”项目,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实际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低于固定资产账面数量和价值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
19.“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指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后的净额。
20.“非常损失”项目,指企业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额。
21.“罚款支出”项目,指企业由于违反经济合同、税收法规等而支付的各种罚款、滞纳金等。
22.“债务重组损失”项目,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按照规定应确认的损失。
23.“捐赠支出”项目,指企业对外捐赠的各项支出。
24.“公安经费”项目,指管理局、各机场、航空公司公安机构发生的经费支出,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单列。
25.“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6.“航材回购损失”项目,指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航空公司,按照与供应商签订的销售回购协议,向供应商退回不需用航材消耗件所发生的损失。
航空公司收入水平情况表编制说明(民航企11表)
一、填报范围和期间
1.本表由航空公司填报。
2.本表按季度、年度编制。
二、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航空公司承运客、货、行李、邮件和执行国际、国内专包机任务的运输工作量和实现收入情况。
2.本表“本年实际数”栏的取值为当季或当年的发生数,“上年实际数”栏的取值为上年该季或上年的发生数。
3.若同一指标的涵义发生变化,应将上年该指标的核算范围按今年的口径进行调整后填列。
4.各项收入指标解释见主营业务收入表(民航企02表);生产指标按生产统计部门口径进行分析填列。
三、本表各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填列方法
1.“客运吨公里收入”项目,指单位吨公里客运所获得的收入。
2.“专包机客运吨公里收入”项目,指单位吨公里专包机客运所获得的收入。
3.“货(邮)运吨公里收入”项目,指单位吨公里货(邮)运所获得的收入。
4.“专包机货邮运吨公里收入”项目,指单位吨公里专包机货(邮)运所获得的收入。
机型收支明细表编制说明(民航企12表)
一、填报范围和期间
1.本表由航空公司填报。
2.本表应按季度、年度编报。
二、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航空公司各机型的收入、成本费用总额以及收入成本水平。
2.本表中各机型的运输收入、运输成本、通用航空成本应按照“运输成本表”和“通用航空成本表”有关数据填列;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其他项目可采用适当的方法分摊填列。
三、本表各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填列方法
1.“每吨公里运输收入”项目,指运输飞机完成单位生产量(周转量)所取得的运输收入。
公式:每吨公里运输收入=运输收入/总周转量
2.“每飞行小时通用航空收入”项目,指执行专业飞行的飞机,完成单位飞行小时所取得的收入。
公式:每飞行小时通用航空收入=通用航空收入/通用航空飞行小时
3.“每吨公里机型总成本”项目,指作业飞机完成单位生产量(周转量)所耗费的成本费用。
公式:每吨公里机型总成本=机型总成本/总周转量
4.“每飞行小时机型总成本”项目,指作业飞机完成单位飞行小时所耗费的成本费用。
公式:每飞行小时机型总成本=机型总成本/总飞行小时
任务成本表编制说明(民航企13表)
一、填报范围和期间
1.本表由航空公司填列。
2.本表应按季度、年度填报。
二、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航空公司各类机型在执行不同航线和类型的任务时所耗费的成本费用数额。
2.本表应根据“运输成本表”、“机型收支明细表”的相关指标,按照执行不同航线任务的周转量以及专业飞行换算吨公里的数据分摊填列。
(1)国内、国际、香港、澳门航线的运输成本及有关明细项目按照“运输成本表”相关项目的总额除以运输飞行总周转量再乘以不同航线的运输周转量分摊到各航线的相应成本中。
(2)通用航空成本项目应按照“机型收支明细表”中各机型的通用航空成本项目填列。
(3)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应按照“机型收支明细表”中三项费用的总额除以运输飞行总周转量与专业飞行换算吨公里之和再乘以国内、国际、香港、澳门、通用航空的运输周转量或周转量换算数,分摊到各航线及通用航空的相应成本中。
3.各公司也可选择其他合适的标准,对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分摊。
工资总额及工资基金表编制说明(民航企14表)
一、填报范围和期间
1.本表由所有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填报。
2.本表按年度编报。
二、编制说明
本表反映企业职工工资基金提取、实际发放及累计结余情况,分职工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两部分。
三、本表各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填列方法
1.职工工资总额分别按主要构成和各类人员进行分类填列,空勤人员误餐费和驻外补贴不在该部分反映。
(1)工资总额主要构成
①“岗位工资”项目,指按照职工在生产中所处的不同岗位确定的工资。
②“绩效工资”项目,指为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按照职工工作绩效进行分配而设立的工资单元。
③“年功工资”项目,指为体现职工工作年限的差别,反映职工劳动积累贡献而设立的工资单元。
④“基础工资”项目,指为确定职工基本待遇,简化归并工资科目,参照地方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而确定的工资单元。
⑤“加班加点工资”项目,指职工在企业规定时间以外加班加点,企业支付的补偿性工资。
(2)各类人员工资,指按从事不同工作的职工进行分类列示的实际发放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