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
 体育总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的通知
 (体人字[2003]305号)


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体育总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体育总局
                        二00三年八月十九日

         国家体育总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为“总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根据总局专业技术队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为“单位”)。
  第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竞争激励机制,强化聘后管理与考核。
  第四条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总局根据各单位的事业发展需要下达各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进行岗位设置,岗位设置应当细化到具体部门,明确各专业技术岗位名称、聘任条件、岗位职责、任务、权利和待遇,并制定职务说明书。
  第七条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当专岗专用,原则上岗位之间不得相互调剂。

第三章 岗位聘任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根据总局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进行岗位聘任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