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核处理阶段,于2003年9月底之前完成。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本通知规定的政策界限,对本地区涉及建筑业的收费项目逐项重新审核,提出取消、保留(包括归并或调整)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的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备案。
(三)监督检查阶段,于2003年10月底前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各市、县专项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或变相继续收费的,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同时,要按照《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于2003年11月底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于2003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专项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情况,包括落实取消涉及建筑企业收费项目情况、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状况等,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一式三份。
专项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工作,对于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列入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附件: 取消的涉及建筑企业的收费项目
序号 地区 收费部门 收费项目 批准文号
1 新疆 建设 城市增容费 新政办[1994]72号
2 新疆 建设 外省施工企业调节金 新建计[1998]27号
3 新用 乌市沙区和田街道办 计生管理费 地方文件
4 新疆 公安 联防集资款 乌市政发[1993]19号
5 新疆 乌市新中剧院 文化赞助费
6 新疆 乌市天山区市容环卫局 袋装站修建费
7 江苏 南京劳动局监察大队 综合治理费(就业证费用) 地方文件
8 四川 建设 出入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费 川价字非[1998]36号
9 四川 建设 出省承包工程管理费 川价字非[1992]107号
10 四川 四川驻疆办事处 外省建设厅驻疆办事处管理费 地方文件
11 四川 成都建筑企业管理处 岗位证书复检费 地方文件
12 四川 成都锦江区建管局 安全奖励基金 成都锦建委发[2000]69号
13 四川 成都二仙桥消防组 消防联组费(消防活动经费)
14 四川 成都二仙桥爱卫会 爱国卫生活动费
15 四川 工商 营业执照公告费 地方文件
16 山西 太原建筑市场管理部门 外来劳务注册费 地方文件
17 西藏 建设 招标标底审核费 藏价费[1999]66号
18 广东 建设 报建费 粤府办[1992]67号
19 广东 建设 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管理费 同上
20 广西 南宁市政府 入城人员教育附加 地方文件
21 广西 南宁市劳动局 临时用工登记费 地方文件
22 广西 建设 建筑检测试验费 桂价费字[1993]66号
23 上海 沪莘庄综合整治办公室 综合整治保证金 街道办事处文件
24 上海 公安 治安联防费 沪价涉[1992]191号
25 湖北 武汉建筑市场管理站 分包、施工配合费 武汉城建管字[l997]43号
26 湖北 武昌市容环卫监察中心 公司大门标志牌费
27 内蒙古 建设 区外企业在我区室内装饰施工资质审验费 内价费字[1994]45号
28 天津 建设 技术开发管理费 津价房地字[1993]第201号(1993)财综联27号
29 河南 街道、郑州市建委 见义勇为基金 地方文件
30 河北 建设 驻外联络机构劳动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