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高对农业区划工作长期性和综合性的认识。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增地减,是难以逆转的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日趋尖锐。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加强资源的调查评价、动态监测、立法和管理,搞好生产力要素的优化配置,将日益迫切。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农业区划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农业区划工作主要是宏观和综合的角度进行研究,以资源调查评价为基础,以区域发展为对象,以综合分析为手段,以求取资源利用总体最大效益为目的,重视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为宏观决策提供比较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区划工作是源于部门、超脱于部门,而又服务于部门的。因此,也有赖于各个专业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予以充分重视。
二、 进一步明确农业区划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工作重点。农业资源调查和区划工作,是科学地指导农业发展的基础,具有综合性、区域性、超前性和基础性等特点。根据十多年来的实践和今后农业发展的要求,各级农业区划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继续深入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价;组织农业资源开发重大技术经济政策研究;组织并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搞好农业区域开发规划,寻求人口、资源、环境之间以及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之间的最佳协调形式;优化和选择与生产条件、社会需要相适应的结构和布局,拟订农业区域开发总体布局的科学方案;协调区域开发中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以及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治理的关系;组织进行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和重要商品基地的前期论证和综合评估;指导区域开发实验区工作;组织专家参加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农业自然资源保护的政策、法规;管理农业区划研究所和资料数据库等事业机构。“八五”期间的工作重点是,以编制农业区域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前期工作为中心,推动农业区划工作的全面发展。规划既要立足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整治保护,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地域的合理分工,又要符合国民经济建设的总体战略目标。农业综合开发的前期工作,主要是继续做好以土地资源为主的水、土、生物、气候四大自然资源的深入调查与综合评价;拟订农业区域综合开发规划方案;努力办好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加强资源动态监测,搞好农业资源经济数据库建设;加强开发项目的综合评估审议等。
今后,各级人民政府在研究和评审农业开发项目时,应充分发挥农业区划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的研究成果。凡上报国家的农业投资开发项目,应吸收同级农业区划委(办)参与论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有关农业开发后备资源调查及农业区域开发综合实验区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报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文部署。为把农业综合开发前期工作做好,有条件的地方,可从农业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作农业区划委(办)进行区域开发前期工作的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