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监察部等五部委《关于2000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建立和完善民政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民政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项目的征收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民政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项目的征收管理,各地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缴库制度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的要求(小额零星、上门征收和机动性较强的收费项目或地域偏远暂时还不具备条件的地区除外),建立罚缴分离、票款分离管理制度,形成由业务部门开票、财务部门收款的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民政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票据购领、使用、保管和核销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票据管理万无一失。要进一步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厉行节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会计监督及银行账户开户的审核,把防范公款私存的监督机制落到实处。要加速民政财务管理电算化的进程,把民政部门的征收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收支两条线”工作
  各地民政部门、部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广大民政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抓好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和研究;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民政计财机构作为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研究和工作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要按照工作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与有关机构的沟通联系,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各地民政部门、部各有关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执行纪律,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民政部将在今年的下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对部分省(区、市)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整改和落实工作。
  各地民政部门、部各有关直属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深入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从制度上保证“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向纵深发展。
  附:《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2000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