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企业的科技进步。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生产工艺,围绕社会和市场需求,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科技成果的推广率、转化率和企业的自主开发、自我发展能力。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九五”期间部直接立项技改项目1000个,其中争取列入国家专项计划500个,总投资由“八五”期间的15亿元增加到20亿元,争取中央贷款总额由5亿元增加到6亿元,民政部贴息0.5亿元,形成一批上规模、上档次、高效益的骨干福利企业,壮大民政经济实力。
——抓好区划地名管理的科研工作,加快市县等级、设县(区)和地名译写等标准的研究、制定,推进地名设置、译写和使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和设备,促进勘界划界和边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积极运用科学技术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照国内外保险业运作模式,从理论与实践上加强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及资金管理和保值增值问题的研究,降低风险,扩大投保范围,增加资金积累,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三、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健全科技服务体系
为适应市场经济和民政事业的发展,加强假肢、殡葬、区划、地名、优抚、社团管理、救灾救济、社区服务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抓紧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规范业务、技术管理工作行为和程序,加强技术监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民政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科技工作力度,加强科技立项、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励工作的管理,保证科技工作的正常运转,不断促进本地区的科技进步。
加快全国民政系统信息网络的建立,扩大信息技术在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应用。重点开发和完善救灾救济、社团管理、区划地名、计划统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业务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利用信息技术这一重要手段进行工作预测、规划与调控,为上级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四、加强民政业务的理论研究,促进民政系统科学技术全面进步
根据民政工作的多元性特点,注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紧密结合。加强社会保障、社会发展、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业务领域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发展战略研究、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研究。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民政事业的新思路、新办法。切实把握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指导、解决民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一批以科技引导民政事业发展的试验点,推动民政工作向深层次、高水平发展。
五、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