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民政部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厅办函[1996]199号 1996年10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民政部决定成立“民政部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民政系统科技领导工作,提高决策和管理科学水平,加速民政系统科技进步,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范宝俊 副部长
副组长: 李宝库 副部长
秘书长: 张汉兴(计划财务司司长)
副秘书长:赵宝华(办公厅副主任)
陈 淼(计划财务司副司长)
成 员: 王以才(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
靳尔刚(区划地名司司长)
郭立民(优抚司副司长)
周建国(救灾救济司副司长)
戚锦芳(社会福利司副司长)
范兆岐(社会事务司副司长)
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由所在单位与秘书长商量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研究贯彻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二)审定民政系统科技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