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推进政府、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服务主体并存,推广转化、评估、咨询、技术交易、培训、信息、标准研究与应用等服务内容并存,农村、农业、农民和企业等服务对象并存,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走农村新型工业化道路需要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以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星火科技专家大院模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培育和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建设为重点,围绕主要农产品集聚产业和农村区域,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集聚产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村区域科技服务体系;强化战略研究、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和管理激励,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既要体现政府的宏观引导和调控作用,又要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政府服务与市场服务、公益性服务与赢利性服务、综合性服务与专业性服务、专家型服务与乡土人才服务、多形式组织与多元化服务等的互补互利,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公益性服务、市场主导经营性服务的格局。
二是继承传统和创新形式相结合。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要在继续发挥已有的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如政府推广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等)的作用的基础上,尊重各地的首创精神,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提高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
三是重点示范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在推进方式上,要通过整合资源、集成力量,突出主要农产品集聚产业和星火计划已有的工作基础,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等方式,系统提升农村科技服务水平。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利用制定政策、营造环境等方式,通过国家、省、市、县、镇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促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整体发展。
四是体系建设与能力建设相结合。根据我国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发展水平偏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扶持多元化、多形式的农村科技服务组织,构筑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要把服务组织的能力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提高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的从业能力,形成应变能力强的服务机制和规范化的服务方式。
二、整体目标和主要目标
(一)整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