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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全国基层工商所进一步扩大实施岗位资格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失效]

  (三)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权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清正廉洁,不徇私情,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形象。
  三、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在基层工商所开展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
  开展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是在基层工商所进行岗位资格考试认定试点工作的基础。培训和考试的内容,应当包括:政治理论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市场监管执法技能等几个方面。强调“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实际工作统筹安排。根据一些地方的经验,培训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多方法地进行培训,做到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辅导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学习和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45天。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用十六大精神统揽全局,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要紧紧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与市场监管执法基本技能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使广大基层干部牢固树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法律规则办事的思想观念,全面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扩大试点工作
  在基层工商所开展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扩大试点工作,是“十五”期间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认真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要教育试点单位广大基层干部高度重视实施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工作,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要以开展岗位资格培训为契机,改革教育方式和培训手段,形成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提高培训效率,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避免出现重复培训、多头考试等情况。要建立严格的培训和考试制度,严肃考试纪律,防止培训和考试走过场,不能片面追求合格率而放松要求,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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