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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全国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发[1991]11号 1991年2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大军区、省军区、集团军,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政府、人民解放军和我国各族人民的优良传统,是我们特有的政治优势。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对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对于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对于推进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军各部队,要把双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使之更加深入、更加扎实地开展。《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总结了近几年双拥工作的新经验,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加强双拥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和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双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国务院、中央军委相信,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军政军民之间“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必将不断发展。

  附: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

(1991年1月16日)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民政部和总政治部于1991年1月,在福州市召开了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领导同志、解放军三总部的领导同志、各大单位、省军区、集团军政治部的负责同志,武警部队的领导同志以及地方和军队有关业务部门的同志共260人参加了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的领导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紧紧围绕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国家和军队的稳定与发展这个主题,着重分析了全国双拥工作的形势,总结交流了经验,参观了福州市的双拥先进单位,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任务。民政部和总政治部领导同志分别作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工作报告;命名表彰了10个双拥模范城、县。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邓小平同志为“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县”题了词,使到会同志深受鼓舞。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秘书长杨白冰和国务委员陈俊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全国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制止动乱和平息北京发生的反革命暴乱以后,双拥活动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好势头。主要表现在:全民国防观念明显增强,广大军民对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创建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县的活动蓬勃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取得了丰硕成果;各项政策、法规逐步完善,一些影响军民团结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出现了以军政团结带动军民团结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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