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实现2003年执法打假工作任务和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和调动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坚持用“三个代表”武装头脑,始终把执法打假作为民心工程,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决克服厌战、松懈、畏难、难作为等“四种情绪”,发挥打假联合行动中那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切实打出声势、有所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
(二)以县为基础,落实打假“两项责任制”。
在地方政府落实“打假第一责任人”的同时,以2500个县级局为基础,按行政区划划分责任区,指定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经济活动主体和产品质量客体进行调查、检查、依法处理和报告,对发生在当地的假冒伪劣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严防死守,防止泛滥成区域性问题或发生较大影响的案件。对成绩优异的大力表彰奖励;对恶性制假售假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大案要案屡屡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多年没有解决的,坚决落实责任追究。总局将制定质检系统落实从源头打假责任的考核办法。
(三)实行项目考核。
在县级局落实责任的基础上,从总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市局,都要把从源头对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的打假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限期解决问题,做到层层负责,层层落实。逾期不解决的,落实责任追究,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举荐能人负责。对县级局报告的区域性问题和大案要案,省、市局领导要亲自出征和督办,组织协调查处,为一线执法人员撑腰鼓劲。
(四)继续完善法制。
总局按照边打假边完善法制的要求,重点对集贸市场商品质量强制检验,以及为解决劣质弹簧床垫、卫生纸品、电线电缆、室内装饰材料等几个假冒伪劣“没完没了问题”,制定相应的过程监管措施和办法。
(五)创新执法打假技术手段。
执法打假具有很强的现场性等特点,要求快速取证,鼓励基层局创新现场快速检测等取证手段,练就执法打假的“火眼金睛”,增强打击假冒伪劣的技术能力。总局、省局要继续争取财政支持。
三、标本兼治,构筑抵御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防线
着眼从源头抓质量、从源头抓打假、从深层解决问题,按照产品假冒伪劣特点和规律,从全程监管入手,通过完善法制,建立和完善原料、生产、流通、销售、信用有机结合的防假与打假制度,形成从根本上解决假冒伪劣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以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为主,构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从生产进入流通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