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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无赔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的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无赔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的函
(2003年5月10日 保监办函[2003]65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无赔款优待执行情况的汇报》(平保产发[2003]66号)文收悉,函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的车险无赔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
二、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该标准和计算方法,不得以无赔款优待名义违规退费、变相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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