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1日)宣布失效财政部、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维护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扶持青少年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3年6月2日 财综[200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维护资金和项目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3号),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
增加彩票发行额度筹集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及维护资金的通知》(财规[2000]18号)的有关精神,我们制定了《
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维护资金管理办法》和《
国家扶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维护资金管理办法
2.
国家扶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附件1: 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
维护资金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维护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3号),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
增加彩票发行额度筹集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及维护资金的通知》(财规[2000]18号)的精神,以及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申报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函》(校外联函[2001]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