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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管理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     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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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             │
│           (正本/副本/存根)               │
│                                   │
│            登记证书号:____DJ[年度]第____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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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运输经营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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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运输经营人《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
││本机关对船舶运输经营人申请的下列事项予以登记。          ││
││                                 ││
││                                 ││
││                                 ││
││                                 ││
││                        登记机关盖章    ││
││                       年  月  日    ││
││                                 ││
││  本证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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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及注意事项              │
│                                    │
│一、本证由登记机关填写,并应加盖水路运输审批专用章。          │
│二、本证一式三份,正本、副本按规定程序交申请人,存根留登记机关。    │
│三、本证手写、涂改、过期均无效。                    │
│四、本证不得租借、转让,如遗失或毁损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
│五、船舶运输经营人应按照本证登记事项,在规定范围内合法从事水路运输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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