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逐步提高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争取到2007年,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占整个项目的一半左右。重点调查国家政策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促进加强宏观管理,完善法规制度。
五、着力加强三项基础工作:
--实行科学的审计管理,整合审计资源,促进提高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
--建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大力推广先进审计技术方法,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新的审计方式,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财政审计,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为目标,以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实现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在支出审计方面,由主要审计中央本级支出向中央本级与补助地方支出审计并重转变。
--进一步加强中央本级支出审计,促进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规范预算分配行为。
--深化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加强对与一级预算关系密切的重点二三级单位的审计监控。经过五年努力,使一级单位预算管理逐步走向规范,二三级单位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明显下降。
--探索建立规范化的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制度。
--强化中央补助地方支出审计,促进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效益审计为主,促进提高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规划协调,搞好国家重点区域环境保护投入和重大环境保护项目的审计监督,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环境审计模式,促进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掌握社会保障资金总体状况,着力从制度和管理上揭露分析问题,维护社保资金的安全完整,促进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加强对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揭露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问题,促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
--进一步改进税收审计,更多地采取专项审计调查方式,揭露和反映国税征管和海关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从管理机制上解决税收流失和执法腐败问题。
七、金融审计,以促进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规范管理为目标,推进建立安全高效稳健的金融运行机制,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