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关于通过
邮寄方式办理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通知
为保证申领销售许可证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6月1日起,销售许可证的受理、颁发工作暂实行邮寄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请许可证的单位将所需材料(注:单位介绍信中增加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地址)邮寄到销售许可证受理处。
2、我们将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受理和批准情况。
3、销售许可证办结时间为30天。
4、我们将按照申请单位介绍信中注明的地址邮寄送达许可证、许可标记、收据等材料(另加40元邮寄费)。
5、销售许可证受理处邮寄地址:
北京前门东大街9号 邮编:100740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许可证受理处)收